原標題:足協:取消張鷺國足資格一年,禁賽一年
(觀察者網訊)
在被取消國家隊集訓、比賽資格后,國足門將張鷺被取消進入國家隊資格一年,并禁賽一年。
27日,中國足球隊官方微博發布消息,通報了中國足協關于天津天海俱樂部球員張鷺的處罰決定。
決定稱,根據9月26日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對國家隊備戰2022世界杯預選賽大名單的球員、天津天海足球俱樂部球員張鷺涉嫌醉駕一案作出的判決,中國足協依據《各級國家足球隊運動員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作出以下處罰:
一、取消張鷺征調進入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的資格十二個月(2019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
二、取消張鷺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比賽十二個月(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25日)。
微博截圖,下同
網民紛紛留言寫道,對運動員而言,自律很重要。
有網民指出,對運動員禁賽一年來說,影響是毀滅性的。
不過,也有網民認為,考慮到張鷺所作所為,禁賽一年的處罰算輕的,甚至有網民擔憂,其可能會在禁賽期間無所顧忌地飲酒。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9月18日晚,天津河東交警中山門大隊在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天津警方通報,該名醉酒駕車司機為天津天海球員、國足門將張鷺。
21日下午,中國足協就此事發表聲明,對張鷺作為國家隊備戰2022世界杯預選賽大名單的球員,卻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表示極為痛心和自責,立即取消張鷺在國家隊集訓、比賽資格
兩天后,微信公眾號“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當天對張鷺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依法向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6日,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據公訴機關建議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對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張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天津市委政法委員會宣傳處官方微博@天津政法 稱這樣的處罰,意味著張鷺本賽季聯賽已經報銷,同時,張鷺本人也表示對判決不進行上訴。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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