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新生嬰兒的事件想必大家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看到這種新聞,每每看到都讓人氣憤以及心疼。近日,合肥學校發現嬰尸,目前對于嬰兒遺體的來源還不得而知。到底是什么樣的父母才能做出這種拋棄嬰兒的行為呢?遺棄嬰兒是否構成遺棄罪?遺棄新生嬰兒怎么判刑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合肥學校發現嬰尸怎么回事
近日,有網友爆料,合肥市一家科技職業學院的學校操場發現一具嬰兒尸體。11月15日上午,記者從合肥市當地派出所了解到,11月14日,確實在上述學校死嬰的尸體是昨日早上在操場東北邊的角落里發現的。對于嬰兒遺體的來源還不知道結果,警察正在調查中。
二、遺棄新生嬰兒怎么判刑
根據我國的規定,遺棄罪的客體是被遺棄人在家庭中受扶養的權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具體來說,拒絕扶養包括具有扶養義務并且具有扶養能力的人按照我國《婚姻法》中的規定或者其他相關規定,應當履行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行為。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養義務,但沒有扶養 能力而拒絕扶養時,不構成遺棄罪。
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遺棄嬰兒是否構成遺棄罪?
遺棄嬰兒是否構成遺棄罪,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認為構成遺棄罪。
1、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但如果是僅僅對這些嬰兒出于教育的目的進行恐嚇,采用餓肚子的方式,則不能認為是拒絕扶養,也不算情節惡劣,一般不應認定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養嬰兒的目的,將嬰兒遺棄在熱鬧的街區,或者婦幼保健院門口,一般可以認定為遺棄罪。生活中,因為嬰兒負擔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將孩子遺棄在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見。
3、如果是將嬰兒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一般人無法施救和察覺的郊外,導致嬰兒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者重傷的,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以上就是關于合肥學校發現嬰尸怎么回事的相關消息了,總之,即便是不不夠成犯罪的,遺棄嬰兒也是一種違法行為。希望成年人請認真對待每一個小生命,對其負責到底。想要了解合肥學校發現嬰尸的背后真實真相,可關注合肥齊裝網,小編會為大家帶來最新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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