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蔡麗怡11月11日,博納影業集團在微博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襲被起訴一事發表聲明,稱該電影是根據2010年7月16日大連市保稅區輸油管發生爆炸后,廣大消防官兵奮不顧身、撲滅大火的真實英雄事跡改編而成的電影作品,電影2019年8月1日在全國公映后受到好評,而該電影的劇本改編自鮑爾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報告文學《最深的水是淚水》,合法獲得了改編與攝制權授權,公司及相關出品方擁有該作品全部版權。關于網絡傳播該電影侵權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聲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博納影業集團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襲被起訴一事發表聲明。
據悉,11月10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案件簡訊稱,因認為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系、主要情節設置、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李某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該電影出品發行方華夏電影發行有限責任公司、博納影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某某訴稱, 2018年其撰寫的展現真實消防員工作和生活的獨創原著長篇小說作品《火烈鳥》在網上連載。2019年7月,其正式出版了紙質長篇小說《烈火無聲》。2019年8月,電影《烈火英雄》在影院熱映,后經其對比發現,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系、主要情節設置、特殊細節、結局安排等方面的內容有抄襲、剽竊原告作品《火烈鳥》之嫌。原告要求判令8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發行電影《烈火英雄》,在全國性媒體或法院認可的書面聲明向其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但事件蹊蹺的是,電影《烈火英雄》是根據鮑爾吉原野長篇報告文學《最深的水是淚水》改編,故事原型是2010年7月16日發生的大連新港油罐區火災,《最深的水是淚水》早在2013年已出版,作者鮑爾吉·原野是遼寧省作協副主席。
有網友對比發現,小說《烈火無聲》同樣講述了有關消防員的故事,不過小說并未如電影《烈火英雄》一樣,聚焦具體的某一次火災,而是展現了消防員們經歷的諸多故事。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電影《烈火英雄》中,黃曉明飾演的消防員叫江立偉,而小說《烈火無聲》中的主人公叫姜力偉,二者雖不同名,但讀音一致。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的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