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偷拍同事獲刑】這是怎么一回事呢?知法犯法嗎?據《紐約郵報》報道,美國加州長灘警察局一名警察因偷拍同事使用洗手間等私密視頻而被判入獄6年。
據報道,這名警察總共秘密拍攝了115段視頻,這些視頻涉及嫌疑人的69名同事(包括高級警官),在視頻中他們正在換衣服或使用洗手間。
長灘市檢察官道格·豪伯特(Doug
Haubert)在一份聲明中說:“這個案件在很多層面上都令人不安,這是對信任的徹底背叛,讓很多人無法理解。這是我20年檢察官生涯中所見過的最嚴重的侵犯隱私案件。”
29歲的塞爾吉奧·涅托(Sergio Nieto)被指在過去三個多月里一直在秘密錄制警察和其他辦公人員的隱私視頻。
據該報報道,他還承認在一家連鎖健身中心“24小時健身”(24 Hour Fitness)偷拍那里的客戶。
法庭文件顯示,一名警官在廁所隔間注意到有人用偷偷用手機攝像頭對著他,并根據他的鞋子認出了偷拍者是涅托。
在我國偷拍他人隱私怎么處罰?

偷窺他人隱私的,屬于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是犯法的行為,依法可以進行治安處罰或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在我國偷拍隱私需要負刑責嗎?

如果沒有傳播出去,那就構不成傳播淫穢信息。
如果傳播出去的話,就是“傳播淫穢信息”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傳播偷拍他人的隱私視頻一方面是侵犯當事人的隱私,另一方面傳播出來會對受害者構成“侮辱”,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另外,《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制作、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組織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對于偷窺別人隱私的行為,在我國一般是不會構成刑事犯罪的,因此說對偷窺別人隱私量刑處罰就不準確,因為只有構成了犯罪之后才會涉及到量刑的問題。但偷窺他人隱私畢竟屬于違法行為,此時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方面的規定對偷窺者進行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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