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蘋果調查富士康內鬼倒賣其零部件獲利事件,鴻海集團稱子虛烏有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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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鏡報》報道,過去3年間,一些內地富士康工廠的經理盜取iPhone零件并幫助有交情的臺灣商人組裝有缺陷的“組裝機”,隨后流通至市面上銷售,截至目前已經獲利超過13億元新臺幣(約合3億元人民幣),并使蘋果每年損失近30億美元(約900億元新臺幣),報道稱蘋果已就舉報展開調查。
通常,有缺陷或不合格的iPhone配件按規定應該銷毀,但偷盜者將配件在黑市上轉售或進行組裝。報道稱,舉報此事的臺商X先生(化名)以收購iPhone后蓋總成(包括手機后蓋和閃光燈等零件)為主,因為后蓋總成利潤高、處理簡單。
X先生的團隊從3年前就開始進行相關操作,從富士康鄭州工廠拿到的后蓋總成有iPhone 8和iPhone X等系列手機的。舉報者稱,這些靠的是鄭州工廠一位富士康干部,通過該干部,X先生拿貨前還能直接進入富士康庫房看貨。
但此后,X先生今年2月與富士康干部鬧翻,回臺后先向富士康母公司鴻海投訴,之后又向蘋果總公司舉報,并直接將舉報電子郵件寄到蘋果CEO庫克。
對于此舉報,庫克已要求亞洲稽核單位徹查。一封電郵顯示,調查由蘋果的商業保證與審計(BA A)團隊負責,該團隊直接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對此,富士康母公司鴻海集團發布第一則聲明稱,鴻海一向依循嚴謹的公司政策,不對任何有關客戶或其產品線的傳言、臆測發表評論。對于媒體報道,已第一時間已啟動查核SOP(標準作業程序),但在尚無明確結論情況下,無法進行進一步說明。同時,鴻海已向有關單位請求進行偵查處理,一旦查明屬實,絕不寬貸。
隨后,鴻海集團又發布第二則聲明,稱《鏡報》報道富士康有內鬼導致客戶年損失新臺幣900億元的傳聞完全是子虛烏有,懷疑爆料者是否別有用心、惡意傷害公司。對此,公司將對爆料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鴻海創始人郭臺銘在18日接受媒體采訪時強調,目前自己已不再經營鴻海,這是經營者要去負的責任,一切都會依法辦理。
作為iPhone的主要代工廠商,富士康在中國大陸擁有30余個工廠,其中鄭州、成都和深圳工廠主要負責iPhone生產。據《日本經濟新聞》6月報道,超過90%的蘋果產品在中國組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