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敬畏,貪欲膨脹,大搞利益輸送、權力變現,肆無忌憚收錢斂財……
據海南省紀委監委16日通報,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孫穎被“雙開”。
孫穎出生于1966年4月,云南保山人,1987年畢業于北京大學哲學系,曾在云南省委統戰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廳、定安縣工作。2011年10月起,孫穎歷任海南省旅游委副主任、主任,機構改革后任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廳長。
2022年3月,孫穎調任海南省市場監管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然而這次履新僅2個月后,即今年5月18日,孫穎官宣被查。
經查,孫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性質變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穎身為長期擔任地方黨委和省直機關“一把手”的黨員領導干部,本應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嚴守紀法底線,審慎用權,但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無視黨紀國法,不知敬畏,貪欲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出讓及變性、房地產開發、旅游推介、廣告發布等領域大搞利益輸送、權力變現,肆無忌憚收錢斂財。
孫穎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孫穎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