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廉潔江西
日前,經中共九江市委批準,九江市紀委市監委對九江市濂溪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徐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宏政治意識淡薄,思想根基動搖,不信組織信“能人”,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接受旅游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公器私用,在職工錄用中為親屬謀利;崗位轉到哪里,斂財就干到哪里,亦官亦商,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收息;道德淪喪,寡廉鮮恥,熱衷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隨意攤派、違規收費,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目無法紀,肆意妄為,干預插手工程建設;治家不嚴、家風敗壞、家教缺失;與老板商人以利相交,深度勾結,親而不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監管、資金撥付、資質提升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徐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九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九江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宏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徐宏簡歷
徐宏,男,漢族,1966年9月出生,江西九江人,大學文化,1985年3月參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3月至2005年3月,歷任九江市廬山區農業局農經站經管員、副站長,五里鄉企業辦干事、副鄉長、黨委副書記,十里街道辦黨工委副書記;
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九江市廬山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區信訪局局長;
2007年4月至2010年9月,九江市廬山區生態工業城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0年9月至2016年8月,九江市廬山區城建局局長;
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九江市濂溪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候選人、區城建局局長;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九江市濂溪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區城建局局長;
2016年11月至2021年8月,九江市濂溪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7年3月至2022年1月,受濂溪區委委派至九江市鄱陽湖生態科技城管委會工作);
2021年8月,九江市濂溪區人大常委會二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