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又一“反殺案”成功撤訴,麗江唐雪無罪釋放
12月30日,年終歲末,曾經廣受社會關注的云南麗江唐雪“反殺案”終于有了明確結果。檢方正式宣布,對唐雪“反殺案”撤訴。
從當時的議論紛紛撲朔迷離,到目前的正式撤訴,唐雪“反殺案”的判決過程相當曲折。毋庸置疑,這中間肯定經過了工作人員大量的調查取證和反復論證過程,這個結果來之不易。
永勝縣檢察院經補充偵查和依法重新審查后認定,唐雪在春節(jié)期間,家人及住宅多次被李德湘侵犯,特別是在凌晨1時許,家門被砍砸,出門后被李德湘腳踢拳毆下,先持削果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為保護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衛(wèi)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屬于正當防衛(wèi),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2月9日凌晨1時許,大年初五,云南麗江市永勝縣三川鎮(zhèn)中洲村,李德湘持菜刀前往唐雪家,并以菜刀進行砍砸。唐雪聽到砸門聲后,從廚房拿了削皮刀和水果刀出門,雙方發(fā)生沖突。后經檢驗,李德湘系被他人用銳器致傷右胸部,傷及升主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案發(fā)后,唐雪被刑拘、批捕,羈押于麗江看守所。
12月31日,唐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于昨日獲釋,當晚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唐雪說,“謝謝大家一路走來對我的關心和支持,也感恩我們國家越來越健全的法律制度給了我一個公正的結果。近期我想調整一下自己。”
對于此事云南唐雪“反殺案”的判決結果意義重大,這是對尋釁滋事、侵犯民宅、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者的一次深刻警示。同時,也是對受害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奮起自衛(wèi)的一種正面鼓勵。
當事人李某湘的悲劇讓人明白:有話好好說,退一步海闊天空,讓三分心平氣和。舞刀弄槍,逞強斗狠,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弄不好還會白白丟了性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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