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綜合執法監督局發布了《關于云南省旅游市場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的通報》。
案例五:西雙版納旺景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
關鍵詞:未經協商 指定購物
2022年6月25日,西雙版納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舉報,對在花卉園景區的4個旅游團隊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經查,西雙版納旺景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在接待旅游團隊過程中,在未與游客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游客到景洪緬翡珠寶店、西雙版納鑫象乳膠制品有限公司和傣家村寨曼景康村參觀購物,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西雙版納州文化和旅游局決定對該旅行社作出罰款五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唐某作出罰款二千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導游劉某志、許某剛均作出罰款二千元人民幣并暫扣導游證三個月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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